一、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卷。
二、 监考人员应在考前10分前钟到达考场。
三、 监考人员应在考前清理考场,核对考卷、人数、座次(除已经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座次就座外,应随机调整学生座次)以及学生证等有关证件,并强调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四、 在考试开始后当众拆封、分发试卷,并提醒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姓名、班级、学号、准考证号等内容。
五、 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拒绝考生入场。
六、 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只能就试卷印刷等形式问题对考生做出答复,不得就试题具体内容做任何说明或暗示。
七、 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应尽职尽责,全面掌握考场动态,不得随意闲坐或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报、聊天、看手机等)。
八、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动向时应及时提醒和制止;对舞弊考生应做出有理、有节处理,并及时取得证据、记录考生姓名,考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
九、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收取、清点试卷,并按要求整理、装订试卷,客观填写考场记录。
十、 试卷收齐后,监考人员应分别到指定地点装订、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