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整体安排,现启动2015年度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就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科研处简介/科研管理制度”或登录项目招标单位网站,了解课题结项的具体要求。
2.本次受理的结项项目包括安徽省教育厅省级高校人文一般和自筹项目、省级高校自然一般和自筹项目、教育厅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2014年以前)、校级项目。
3.安徽教育厅高校省级自然项目实施网络结项手续。凡能达到结题要求,欲参与此次项目结题的项目主持人请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ahsr.edu.cn/srmis/)查看具体流程。
4.各项目结项材料包括
(1)出示成果原件(供审核之用)。
(2)《结项审批书》一式一份,《结项成果》一式三份,《成果简介》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到ackyc22@163.com。 (《结项审批书》中财务、审计部门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到财务处办理。)
(3)申请项目结项者填写《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并发至ackyc22@163.com。
5. 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以便于科研处组织结题鉴定,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结项材料集中接收时间:
注意事项:
(1)国家社科项目、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项目结项,随时受理,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依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成果中出现以下情况,科研处不予受理其结项材料:主持人没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成果;成果没有课题名称及编号;成果与科研项目无相关性。
特此通知。
联系人:巩胜霞 吴琼 电话:3175993
附件: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