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有关处级:
根据《关于对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结项的通知》(校政字〔2015〕113号)文件的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本次申请结项的部分项目进行初审,发现部分项目负责人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结项材料的申报,现将相关补充结项材料工作布置如下:
一、补充材料对象
1.本次申请结项的2015年校级示范课程项目;
2.本次申请结项的历年教学研究重大项目;
3.本次申请结项的历年教学研究重点项目。
二、补充材料要求
1.2015年校级示范课程项目
校级示范课程建设应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校政字〔2014〕178号)(附件1)中的规定进行,请本次申请结项的负责人认真审查本人已提交材料,查缺补漏,对未尽事项进行材料补充。学校将按照管理办法中的“建设内容和要求”进行逐条评审。
2.教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教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结项工作,应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13﹞13号)(附件2)中“检查验收与结项”部分的要求撰写结项材料。请本次申请结项的负责人认真审查本人已提交材料,查缺补漏,对未尽事项进行材料补充。
经本人自查后认为本次无法结项的,请补充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3)。
三、补充材料说明
本次补充结项材料可以采取已提交材料的补充附件形式或替换原材料的方式进行,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4)一份于2015年12月4日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378846@qq.com。
联系电话:0552-3171098。逾期不能结项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
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