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教学管理单位:
为准确核算2015年度全校教学工作量,确保教师超教学工作量酬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于12月7日启动2015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本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党纪要〔2015〕3号)文件精神,将教师工作量核定工作下放至学院(部),强化教学课表执行力度,人事处严格按照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和商学院)提供的教学信息计算教师课时工作量。教学信息由教学组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计算结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具体计算方法。严格按《安徽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字〔2011〕3号)执行。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时间安排
1.相关单位填报教学信息。请相关学院(部)及教学管理单位于12月7日至12月13日准确填报工作量核算系统中相关教学信息。
2. 教师核对信息。请相关学院(部)通知老师登录http://211.86.251.233/核对人员和教学信息,账户及初始密码均为职工号,并根据相关文件修改老师提出的有误教学信息,并于12月25日前审核完成后报送至教学管理单位。
3.工作量系统将于12月31日17:30关闭,请教学管理单位在此之前完成教学信息审核报送至人事处,待人事处进行教学工作量计算,进行第二轮超课时费核对。
三、注意事项
1.工作量核算系统首次使用,请各单位广泛宣传通知精神,安排专人负责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做好系统的修改完善工作。
2.教师工作量核算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本着对教师和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本年度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劳资科联系人:赵欣
联系电话:3178387
人事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