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2015年度校超教学工作量补贴及时准确发放,请于1月9日起对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教学信息不再进行修改,公示结果将直接作为下发依据。请各学院(部)领导及教学管理秘书在纸质材料上签字并盖学院(部)公章,于1月12日交至人事处劳资科,电子版请各学院(部)留存以备任课教师查询。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1月8日
各学院(部):
为确保2015年度校超教学工作量补贴及时准确发放,请于1月9日起对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教学信息不再进行修改,公示结果将直接作为下发依据。请各学院(部)领导及教学管理秘书在纸质材料上签字并盖学院(部)公章,于1月12日交至人事处劳资科,电子版请各学院(部)留存以备任课教师查询。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