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修订)》(校政字〔2016〕24号)、《关于开展我校2015级学生第一次专业(类)分流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16号文件)及《江南平台2015级学生分流接收工作方案》的要求,江南平台按分流接收申请条件,对申请转入江南平台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2015级学生第二批次江南平台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2015级第二批次分流江南平台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公示期间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书面查询申请,到江南平台教学管理办公室申请查询。
公示时间:5月13日-5月15日
联系电话:3173067
联 系 人:卓老师
江南平台
2016年5月13日